关于填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申请和实行网上证书信息查询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1-12-17   点击数:30061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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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试机构(考委会):

为落实《关于调整改革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的公告》(总局2009年第67号公告)的要求,并按照《关于实施特种设备行政许可调整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质检特〔2009〕478号)“关于检验检测人员许可”的工作通知,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试机构自2009年12月10日起开始在总局行政许可网上系统进行检验检测人员证书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各检验检测人员考试机构对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进行考试后,登录总局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系统,代理考试合格的检验检测人员填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考核申请表”,同时将“考核合格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汇总表”(EXCEL 电子表格形式,格式见附件1)按统一格式上传到总局特设局“中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网”(检验检测人员资质填报系统)上,登录网址是:http://hr.cnse.gov.cn/jyjc/。用户名和密码将于首次登录时填写考试机构密码申请单后获取。

2、各检验检测人员考试机构应对上报的人员证书信息的完整、规范和准确性负责,总局许可办将根据上述汇总表所列信息报请总局批准后颁发相应检验检测人员证书。

3、已获得证书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信息将在“中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网www.cnse.gov.cn ”上向社会公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或生产单位等相关单位可登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质查询系统”进行查询。

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或生产单位聘用持证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后,应在签订聘用合同后三十日内向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办理告知或变更执业单位的手续,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应负责向发证机构通报相关检验检测人员聘用信息,发证机构对通报情况进行核查后,可以颁发或撤销相应单位的行政许可。

5、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印制和邮寄按原办法执行。 

许可办联系电话:010-59068673、59068678、59068966(FAX) 

联 系 人:孙轶男,张丹梅  

联系邮箱:hr@vip.csei.org.cn

 

 附件:全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汇总表格式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许可办公室

二○○九年十一月三十日